自贸区融资租赁发展的机遇与优势
随着时代进步,发展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在自贸区比重得到提高。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对于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的支持与改革政策得到长足的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在税收优惠方面新增两项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即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和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注册程序上的比较
在注册程序方面,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相较于内资的注册要求较为严格。主要体现在一下几方面:
一、注册资本及实缴期限方面:
对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而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在实缴投资额未达到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外方投资者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二、投资者资格方面,投资者资格方面对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更为严格:
资信上,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并且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公司实力上,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存续应满一年(有例外,即母公司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作为投资者);
同时审查更为严格,境外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严格审查其境外资产情况。
三、除此之外,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还有许多其他严格条件。
实际运营的优势:
但是,在实际运营方面,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却有巨大优势,尤其是在自贸区设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优势更为明显。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由于具有外资股东背景,其在利用海外资金以及引进境外先进设备上,更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另外,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的优势就更为明显,天津自贸区是我国离岸金融的重要发展平台,随着自贸区金融政策的逐步开放,在天津自贸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离岸公司的组建,资产配置,未来引进外部的低成本资金,作无风险套利等。